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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14 14:36:18 浏览人数:70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主席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甬交安【2019】号)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创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员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公司于6月14日上午,在1号会议室,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活动。公司安全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一线员工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安管部负责人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首先阐述了“安全生产月”的由来、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重大意义展开此次培训教育课程,其次从基本的防范火灾发生的知识、报警流程和自救逃生的要点进行详细讲解。随后公司安全责任人徐总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落实、加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必要性等几个方面进行,使公司各级人员深刻了解到各自的安全责任,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建设、对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最后,安管部为参加培训人员播放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警示片从真实事故案例、惨痛教训、原因分析、防范措施等多个方面讲解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安全责任人徐总在警示片播放过程中,根据自身经验及知识为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分析教育,为提高各级人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思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起到了良好的安全警示教育作用。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员工受益匪浅,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对如何进一步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守护好安全生产红线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安全生产月的由来
      经国务院批准,1980年6月在全国开展安全月活动,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月活动,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从1980年一直持续到1984年。通过5次"全国安全月"活动,我国着重加强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1985年4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暂停“安全月”活动,但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针对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
      1991年,全国安委会开始在全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
      2002年开始,我国将安全生产周改为安全生产月。2002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委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确定2002年6月份开展首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延伸。
      2002年6月份开展首次“安全生产月”活动。